1.负责文件、文稿办理工作
(1)做好来文、来电的接收、登记、传递、催办、督办等工作。
(2)起草以常委会和常委会办公室名义下发的文件,按照公文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文件的修改、校核、呈批和签发工作。
(3)对机关各委室起草的文件、会议纪要、信息等进行校对、审核、印发。
(4)负责起草、校对、印发常委会工作报告、工作总结、工作要点、会议纪要等材料。
2.负责会议和活动的筹备、服务工作
(5)做好人代会、常委会、党组会、主任会等各类会议的筹备工作,包括会议通知、材料、会场、服务、宣传等准备工作。
(6)做好各类活动的协调、服务、记录及资料、影像的整理和保存工作。
3.负责信息宣传工作
(7)做好机关的对外宣传和信息整理、编报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当好参谋助手。
(8)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管理和新媒体应用。
(9)负责有关地方志、年鉴编纂工作。
4.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文印管理工作
(10)按照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管理印鉴、文字材料、人事、党务等档案资料。
5. 负责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11)做好干部职工的劳动、工资、福利以及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
(12)协助党组做好机关干部考核、任免、调整变动工作,办理有关手续。
(13)负责机关办公用品、设备、会议物资等的采购、管理工作。
(14)做好机关文印室、档案室、资料室和会议室等公共设施管理以及报刊的征订、分发工作。
(15)做好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和公务用车管理。
6.负责牵头做好机关自身建设工作
(16)结合政治业务学习和机关支部活动,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等活动。
(17)抓好机关文明建设,重视工作环境创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7.负责做好机关内外协调工作
(18)做好与上级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机构、“一府两院”及其组成部门、各镇人大主席团的对接联系。
(19)协调好机关各委室之间的工作,做好视察、检查、调研等活动的协调和服务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0)负责办理常委会、党组会、主任会及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