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在全镇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增强法制意识,让宪法信仰深入人心,2018年7月2日和10月15日,东村镇先后两次开展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精神宣讲活动,镇全体干部职工及各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监委主任和部分县镇人大代表参加了学习。
7月12日,东村镇邀请富民县司法局基层科科长张金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讲。张金麟科长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概述、我国宪法制定与修改、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解读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专题辅导和权威解读。10月15日,由镇人大主席刘顺安从宪法的发展历程、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宪法修改的主要特点、宪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五个方面,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行宣讲。两位领导用朴实的语言、生动的事例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行宣讲,内容具体、详实,通俗易懂,使全体参学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精神内容有了一个系统的了解,进一步增强了的法制观念,提高了法治化管理水平,形成了自觉学法、守法、尊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镇法制建设提高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为进一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刘顺安主席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准确把握《宪法》的核心要意、重点内容和精神实质;二是各办公室、中心(科室)各村委会要以《宪法》宣讲为抓手,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纵深开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实效;三是要采取集中宣讲、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强化机关法律精神的学习宣传教育,努力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