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9日,富民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三楼大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超、副主任徐世荣、张向阳、张玉美、何万强,及19名委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朱伟,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不是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主任、副主任及3名县人大代表,政府办、监委办、检院办,以及涉及议题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富民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政府债务限额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审议了《富民县2017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纲要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工作报告》,并分别提出审议意见。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决定接受张晓明辞去县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其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决定免去黄媛副县长职务、段家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任命王福军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并组织新任职人员进行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