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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召开
[发布方:富民县人大]      [发布时间:2019-03-15 10:36:02]

2019314日,富民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三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超、副主任徐世荣、张向阳、张玉美、何万强,及19名委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徐玫娟,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石惠玲、县人民法院院长赵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宗继明,不是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主任、副主任及3县人大代表,政府办、监委办、检院办,以及涉及议题县发县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书面审议了富民县人民政府《关于富民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情况的备案报告》和《关于政府机构撤并人员免职的备案报告》;审查通过了《富民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富民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刘云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作出关于批准《富民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9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的议案》的决议,以及《关于设立富民县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社会建设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的决定》《关于县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更名为民族宗教华侨工作委员会的决定》和《关于确认富民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接受刘海涛、杨应泉、刘栓辞去富民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免去:刘海涛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李翠梅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戴勇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幸定强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潘利民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钟惠敏县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刘云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毕洪才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范蕾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决定免去:唐建辉县水务局局长职务。任命:李俊彪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朱正祥为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钟惠敏为县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华侨工作委员会主任;石海涛等20位同志位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决定任命:杨正权为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张会春为县教育体育局局长;唐建辉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张晓东为县水务局局长;刘海涛为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张晓芳为县卫生健康局局长;杨开顺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赵映宏为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张德华为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杨应泉为县信访局局长;杨艳梅为县医疗保障局局长;关绍明为县城市管理局局长。并组织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超向新任命人员表示祝贺并提出要求,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强化学习意识,锤炼过硬的履职本领;强化担当意识,在服务发展大局上有新作为;强化廉政意识,在自觉接受监督中履职尽责。在富民改革建设发展的舞台上,恪尽职守、奋发有为,更好地为山水园林卫星城、昆明最美后花园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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