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富财通〔2019〕25号)要求,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自评,自评得分99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富民县人大常委会为正县级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8个工作机构,其中:
专门委员会5个: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县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县人大社会建设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县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工作委员会2个: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华侨工作委员会。
办事机构1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县人大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7名,工勤编制4名,共21名。截止2018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人员30人,退休人员26人。机要通信应急车2辆。
(二)部门职能
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依法行使职权服务。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县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决策部署,以服务发展大局为己任,以推进依法治市为根本,以促进民生改善为重点,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为推进我县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做出积极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方向。
严格执行县委决策部署,主动围绕中心谋划工作,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报告召开重要会议、开展监督活动和决定干部任免等重大问题,向县委请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等事项6项,报告人大常委会党组、意识形态等工作19项。依法行使监督、决定、任免职权,保障代表依法、规范、高效履职。
二是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扎实有效地开展监督。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突出工作重点,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努力推动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以开展重点监督促进经济发展。审查和批准了2017年地方财政执行情况、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报告,审议了2018年上半年及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城乡规划实施等专项工作报告,调研了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督促政府从严控制支出增长,科学使用财政资金,防范财政风险。开展全县政府部门深化改革工作落实情况检查,推动改革任务落实。把重点项目实施作为监督重心,对全县建筑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对国电风电四期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对重点投资项目推进情况进行检查,对东散公路、二级客运站、民族文化广场(五馆)、县城污水处理厂、拖担水库、富民大道二期建设情况开展“回头”监督,推动项目落实,积极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以持续跟踪关注促进民生改善。围绕教育、文化、卫生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在凝聚民心中发挥重要作用,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代表视察等监督形式,督促政府加强民生工作。审议公立医疗机构改革、脱贫攻坚等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专题询问。对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行调研,切实缓解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难题。对档案工作开展检查。对农村学前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视察,促进和保障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对全县村级活动场所建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推动村级活动场所如期建设完工并交付使用。
以坚持法律监督促进民主法治。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采取执法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切实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审议“两院”落实司法责任制专项工作报告及县监察委员会转隶组建以来工作情况报告,对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县社区矫正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开展对县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昆明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情况的检查,促进了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切实促进法治宣传教育纵深开展,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切实加强对公正司法的监督。加强度司法人员的监督,积极督促和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司法,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加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督办协调,积极妥善处理好人民群众申诉、控告、检举,督促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
三是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坚持抓大事、议大事原则,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对“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进行审议。共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12次、党组会议11次、常委会议5次,听取“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7项,作出决议、决定15项,提出审议意见7项。保证了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了“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依法、高效、有序开展。
依法进行人事任免。依法设立监察委员会,选举监察委员会主任1人。根据县委安排和“一府一委两院”提请,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人,接受代表辞职1人,接受常委会委员辞职1人。制定关于对不依法履职尽责的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予以撤职的办法,加强对被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保证“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正常运转。
四是拓展监督渠道,丰富活动内容,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加强履职培训,代表能力切实提高。把代表培训工作贯穿于支持代表履职全过程,采取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县、镇人大代表226名参加代表履职培训1次,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 5名人大代表参加市人大组织的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不断提高代表的整体素质和对人大及人大代表地位、作用、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增强代表履职的自觉性、责任感和依法履职的能力。
丰富履职活动,代表作用充分发挥。坚持为代表订购人大相关杂志资料,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和“一府一委两院”的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情况,为代表知情知政、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把开展代表活动作为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载体,组织开展市人大代表富民组活动4次,指导7个县人大代表小组开展活动28次。推选表彰先进代表小组3个、优秀代表30名、优秀建议20件,进一步激励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意识,调动代表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制度,组织开展“代表联系群众月”活动,听民意、汇民智、问民需、解民困。完成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及各镇(街道)代表工作站建设,代表进站接待选民,在化解纠纷、推动发展、促进和谐上,发挥人大代表的积极作用。
加强联系指导,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坚持常委会领导联系镇(街道)人大工作制度,重视基层人大干部培训,进一步规范镇(街道)人大主席团(工委)开展工作的措施办法和程序方式,镇(街道)人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落实督办机制,建议办理成效突出。落实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督办重点建议、委室对口督办一般建议制度,抓好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131件代表续办建议和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181件代表建议的督办、回访工作,并督促各承办单位在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公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181件代表建议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60件,占33.2%;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B类)92件,占50.8%;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不能解决的(C类)29件,占16%。发挥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作用,拨付50万元,有效保障在清河常委会上村、下村安装路灯,建设仓前村、刘家坟村、新民村活动场所等9件代表建议的办理。代表建议办理成效不断突显。
五是抓好自身建设,提升履职水平。
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专题学习,引导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加强机关党建、意识形态等工作,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中心组学习制度,全年共召开中心组学习6次、民主生活会2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意识,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良好气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全面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脚踏实地,注重调查研究,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四)部门管理制度
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强化支出责任,本单位制定了《富民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试行)》、《富民县人大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富民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富民县人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制度。会议费和差旅费管理严格按照《富民县县级会议费管理办法》和《富民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富办通〔2014〕103号)相关规定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了有效执行。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2018年部门资金来源情况。富民县人大2018年部门整体收入824.70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24.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2.60万元,占整体收入的80.3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7.62万元,占整体收入的8.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30万元, 占整体收入的6.46%;住房保障支出41.18万元,占整体收入的5%。
2. 2018年部门资金使用情况。富民县人大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85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2.69万元,项目支出100.97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523.90万元,占整体支出的61.37%:商品和服务支出233.39万元,占整体支出的27.3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30万元,占整体支出的8.24%;资本性支出26.08万元,占整体支出的3.05%
3.年末结转结余情况。2018年部门整体收支年末结转资金16.69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政府采购计划金额30.9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9.66万元,采购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采购项目为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及专用设备。其中办公家具15.56万元,通用设备7.45万元,专用设备2.55万元,办公楼窗帘4.1万元。采购业务严格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遵照采购管理办法、采购程序进行,做到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
(七)固定资产情况
本部门年末固定资产原值186.31万元。其中车辆2辆47.4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38.82万元,本部门固定资产账面无办公用房。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围绕县委的安排部署及县人代会作出的各项决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职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促进全县政治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按照《富民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及会议议题安排》(富人发〔2018〕13号),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按照各项工作计划开展工作;
2.财政批复的预算经费严格按要求和规定管理使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执行经费管理和使用,厉行节约保证预算完成率100%;
3.固定资产严格按财政局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现有固定资产的作用,资产利用率达100%;
4.公务接待费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委关于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公务用车运行严格按照县财政核定的费用标准管理使用,因公出国境经费严格按相关规定和程序执行,原则上不突破2018年全年“三公”经费支出数。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1.筹备召开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圆满完成会议各项议程。
2.建设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并投入使用。
3.完成机关办公楼修善改造。
三、评价结论
(一)主要绩效
2018年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县与全市同步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决胜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今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县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决策部署,以服务发展大局为己任,以推进依法治市为根本,以促进民生改善为重点,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为推进我县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做出积极努力。
全年召开富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1次,会议全面总结了过去一年的工作,提出了2018年各项目标任务;审查批准了政府、计划、财政、人大、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了各项决议,依法选举了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全年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12次、党组会议11次、常委会议5次,听取“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7项,作出决议、决定15项,提出审议意见7项,保证了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了“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依法、高效、有序开展。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人,接受代表辞职1人,接受常委会委员辞职1人。组织县、镇人大代表226名参加代表履职培训1次,市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5人次,为各位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奠定了坚实基础。组织开展市人大代表富民组活动4次,指导7个县人大代表小组开展活动28次。推选表彰先进代表小组3个、优秀代表30名、优秀建议20件,进一步激励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意识,调动代表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抓好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131件代表续办建议和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181件代表建议的督办、回访工作。全年共召开中心组学习6次、民主生活会2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意识,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二)评价结果
2018年度,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人大机关各委室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有序开展工作,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根据年度资金使用计划,从严管理、控制支出,较好的发挥资金使用效率。通过机关自评小组对2018年度县人大机关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自评,对机关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将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但工作中还有差距,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2018年县人大机关部门整体支出,在决策上科学合理,管理上规范到位,较好的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综合绩效评分98分,评价等次为“优”。
四、主要经验做法
(一)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
(二)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
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纠正偏差,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
(三)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核算
严格按照财政部颁布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发生的经济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四)加强资产管理,减少资金占用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采购管理相关物资,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七、存在的问题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在财务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八、改进措施及建议
1.预算编制、绩效目标设定及执行。按照预算编制绩效管理的原则和要求,不断总结优化部门预算编制及绩效目标设定,做到早谋划、早安排,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出绩效。同时把绩效管理贯穿于各项工作开展的全过程,在执行绩效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
2.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设置支出科目,规范财务核算,完整公布相关信息。
3.加强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通过查找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完善更加符合单位实际、切实可行的单位内控制度。
4. 建议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各部门绩效评价人员进行系统业务培训,提高绩效评价各项工作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