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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发布方:富民县人大]      [发布时间:2020-03-23 11:37:54]


    近日,富民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先后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人民医院、永定街道卫生院、大营街道卫生院、款庄镇中心卫生院,永定街道办、大营街道办、款庄镇,永定街道西邑村委会、大营街道东元村委会、款庄镇热水村委会和昆明富锦肉类加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实地检查,并听取了县人民政府情况汇报。针对《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普及不够深入、专业技术人员匮乏、应急物资储备不足、联防联控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检查组提出4点建议:1.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传染病防治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富民县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加强传染病防治机构设施、设备建设,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机制;注重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进一步选优配强传染病防治人才队伍;健全和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加大《传染病防治法》宣传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贯彻,增强全民法制观念;要面向全县人民群众开展好健康教育,加大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和普及,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群防群控的社会氛围,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传染病防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3.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动物防疫机构要依法落实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各项职责,实现预防、治疗和监督管理有效衔接;要加大重点行业领域、人口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符合公共卫生标准的违规违法行为。4.进一步重视传染病源头防控。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推动关口前移,科学防控。要加强传染病监测网络建设,切实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处置;要加强临床医务人员传染病知识培训和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的规范运作,提升临床医务人员的传染病诊断、监测、预警能力;严格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交易,从源头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和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交易、运输,提高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水平;要加强环境整治、市场整治、社会治安整治,阻断传染病传播途径,促进全县传染病防治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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