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县人大常委会河长制督察工作组,对大营街道区域内各责任单位落实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督察。督察组实地查看了四清水库、大营小河东元段水面及周边环境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座谈会上分别听取大营街道区域内七家河流、水库责任单位2020年度河库保护治理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及今年1至5月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督察组认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大营街道办区域内各河流、水库责任单位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水生态环境明显改观,水质状况显著改善。针对检查中发现和暴露出的问题,督察组提出建议:一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维护河湖健康、保障水安全的重要制度保障,各责任单位要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作为、担当尽责。二要强化措施、抓出成效。把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认真抓实抓好,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三要找准问题、努力解决。对河库巡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责任单位要及时向河长报告,认真落实解决;四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各责任单位要积极与镇(街道)、村、组沟通交流,落实河库管理主体责任,整合各方力量,齐抓共管,形成河库管理保护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