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3日富民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共富民县委关于吴阳青同志任职的通知》(富干〔2021〕31号)和县人民政府县长王磊的提请,经富民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决定任命:
吴阳青为富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富民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