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昆明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2021年5月13日召开的富民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专项听取了县人大监察司法委关于2020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2020年,县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昆明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等有关规定,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共审查县人民政府报送文件1件、县人民法院报送文件2件、县人民检察院报送文件1件、各镇人大主席团报送文件15件,在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有效维护法治统一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2021年,富民县人大常委会将深化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抓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要求,从以下几方面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加大《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昆明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富民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宣传力度,适时召开报备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深入研究解决报备工作存在的问题,通报各相关单位的报备情况,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报备单位对此项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大报备工作监督力度,把“有件必备”落实到位。将坚持每月5号前向报备单位发出书面报备通知,提醒和督促各相关单位及时报备;计划在7月份开展一次《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执法检查,促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常态化。三是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强化规范管理力度。根据工作实际,不断总结经验,明确责任,健全和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建立统一报备、受理、审查处理等一系列工作流程和管理模式,严格规范程序,全面启用规范性文件报备信息平台,促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的学习,努力建设一支法律政策水平高、综合业务素质强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队伍;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质量,确保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正确执行,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