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8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尹保生副主任带队到富民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立法工作,市人大法制委主要领导、相关领导,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办公室负责人、监察司法委负责人参加了调研座谈会。调研组认真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工作情况汇报,详细了解了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2013年以来,富民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赋予的规范性文件监督职责,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强化管理,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2013年7月制定了《富民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2020年,根据新修订的《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昆明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结合富民实际修订了《富民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备案审查的程序、审查职责更加明确,工作流程更加周密,并明确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年度工作专项报告常委会制度。2020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52件,接收“一府一委两院”和各镇人大主席团报备的文件26件,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2021年5月,县人大常委会专项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监察司法委所作的2020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2021年8月,县人大常委会将开展《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执法检查,进一步找准存在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措施整改落实。
对富民县人大常委会落实《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的工作措施、取得的经验和成效,调研组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加强各镇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