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8日富民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共富民县委关于刘建军同志免职的通知》(富干〔2021〕78号)和刘建军的辞呈,经富民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刘建军辞去富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报富民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富民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