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1日富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共富民县委关于王福军等二十七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富干〔2022〕6号)和富民县人民政府县长王磊的提请,经富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决定免去:
龙献花 富民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李亚丹 富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富民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