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1日富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共富民县委关于王福军等二十七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富干〔2022〕6号)和富民县人民政府县长王磊的提请,经富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决定任命:
王福军 为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晓芳 为富民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杨晓东 为富民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张会春 为富民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王兴泽 为富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周 明 为富民县公安局局长;
郑兆莹 为富民县民政局局长;
杨洪波 为富民县司法局局长;
李 黎 为富民县财政局局长;
李俊荣 为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德洪 为富民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唐建辉 为富民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吴劲松 为富民县水务局局长;
刘海涛 为富民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李 凤 为富民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杨开顺 为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赵映宏 为富民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汤建德 为富民县审计局局长;
张德华 为富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加林 为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杨艳萍 为富民县统计局局长;
杨应泉 为富民县信访局局长;
林卫蓉 为富民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关绍明 为富民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赵鸿燕 为富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富民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