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9日富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共富民县委关于刘洪明等三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富干〔2022〕41号)和富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经富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免去:
李俊彪的富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富民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