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8日富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共富民县委关于富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批复》(富复〔2023〕6号)和富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经富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任命:
李林、刘光武为富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黄加林为富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
报富民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富民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