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4日富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共富民县委关于苏静巍等2名同志任职的通知》(富干〔2023〕8号)和富民县人民法院院长褚晓云的提请,经富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任命:
苏静巍为富民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蔡 芸为富民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富民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