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6日富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共富民县委关于杨名等9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富干〔2023〕15号)和富民县人民政府县长杨再林的提请,经富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任命:
杨 名为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 键为富民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段 玮为富民县司法局局长;
杨琼仙为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 涛为富民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富民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