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3日富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共富民县委关于张晓东等四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富干〔2023〕19号)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经富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免去:
张 云同志的富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朱正祥同志的富民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富民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