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6日富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2024年,富民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县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行使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按照“四个机关”定位,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奋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推动富民民主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加大监督力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一)听取和审议报告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钛产业发展、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23年城乡规划执行情况、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提质改造项目建设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监所检察工作的专项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2024年惠民实事落实情况报告。适时听取和审议县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
(二)经济监督工作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富民县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24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对富民县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和批准2023年度地方财政决算;根据县人民政府的提请,审查和批准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富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实施纲要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2024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
(三)视察
对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情况、消防安全工作、医疗保障工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民族团结进步“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建设工程推进情况、2024年惠民实事落实情况、县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工作进行视察。组织代表对部分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视察。
(四)调研
对全县预防打击新型网络违法犯罪工作情况、耕地保护工作推进情况、农村学前教育、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抗旱应急保供水、乡村旅游发展情况进行调研。
(五)执法检查
对县人民政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六)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对“一府一委两院”和各镇人大主席团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
(七)专题询问
对耕地保护工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八)其他工作
开展法官绩效评估和司法工作人员执法信息档案更新工作,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暨法治宣传,做好基层立法联系点日常指导工作。开展河长制、林长制督察工作,继续开展营商环境提质增效“人大问询”监督工作,做好信访接待、县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镇(街道)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点对点结对帮扶工作、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等工作,强化对常委会决议决定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督办。
二、依法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
认真执行县委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要求,依法作出决议、决定。
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规范开展人事任免工作,严格落实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职发言、宪法宣誓等制度,加强干部任后监督。
三、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组织开展2024年度县人大代表培训;每季度组织开展市人大代表富民小组活动,指导各代表组开展县人大代表小组活动;邀请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适时召开全县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通报会;进一步规范代表工作站及联络室运行,组织代表进站接待及走访选民;加强代表履职监督考核,健全代表履职档案,适时组织开展代表以及代表建议评先评优工作;根据代表的申请,适时组织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活动;及时交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督办,开展代表回访和组织编印代表建议汇编等;根据代表辞职办法规定,认真做好代表辞职及补选工作,确保代表的代表性、先进性和代表结构合理性。
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水平
立足“四个机关”,着力加强常委会机关和人大工作队伍建设,深入落实《富民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四个机关”建设的工作方案》《富民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大工作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责任。将理论学习作为强化政治引领的核心环节,积极探索常委会党组成员、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大代表和人大系统干部四级联动学习机制,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履职业务等知识的学习,全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继续开展“法律监督大讲堂”“人大讲坛”等业务知识岗位练兵;加强对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推动人大工作联动发展;修改完善机关学习制度,修订专委工作职责;建立人大信息工作制度,加强人大宣传工作,通过门户网站、代表履职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等,积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五、认真完成县委和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工作
认真完成县委交办的工作任务。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做好执法检查、立法调研、法律法规修改征求意见等工作。抓好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反映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
富民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2024年,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县委十四届六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紧扣全县中心工作,围绕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环境保护等领域,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开展监督,适时开展专题询问工作,着力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富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
1.听取和审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富民县2023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批准2023年度地方财政决算。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2023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5.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债务管理专项工作报告。
6.根据县人民政府提请,审查和批准富民县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7.审查和批准富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实施纲要调整方案。
8.听取和审议富民县2023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9.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钛产业发展专项工作报告。
10.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11.审查和批准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继续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着力提高预算审查监督质量,强化监督是实效。
二、围绕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开展监督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城乡规划执行情况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提质改造项目建设情况专项工作报告。
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5.开展河长制、林长制工作督察。
对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开展视察。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等工作开展调研。
三、围绕推动民生福祉改善开展监督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惠民实事”落实情况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耕地保护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4.对县人民政府实施《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对消防安全工作、医疗保障工作、民族团结进步“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建设工程推进情况、2024年惠民实事落实情况等开展视察。对耕地保护工作推进、农村学前教育、抗旱应急保供水、乡村旅游发展等工作开展调研。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督办。
四、围绕推动民主法治建设开展监督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监所检察专项工作报告。
2.对县人民政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3.对“一府一委两院”和各镇人大主席团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
4.开展法官绩效评估。
对县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工作开展视察。对全县预防打击新型网络违法犯罪工作情况开展调研。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
五、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工作视察和专题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