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6日富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共富民县委关于白飚等八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富干〔2024〕7号)和富民县人民政府县长杨再林的提请,经富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免去:
刘海涛的富民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李 黎的富民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杨应泉的富民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赵鸿燕的富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富民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