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5日富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富民县人民法院院长禇晓云的提请,经富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免除:张建菲、王超的富民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富民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