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4日富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共富民县委关于汪洋等四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富干〔2025〕30号)和富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经富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免去段朝昌同志的富民县人大常委会大营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富民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