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富民县人民政府关于〈富民县2024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会议审议认为,县政府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深化推进国企改革,国有企业资产监管制度逐步完善,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水平稳步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不断强化,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利用效果明显,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得到了有效加强。同时,也还存在国有企业资产运营效益不高、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不够规范、自然资源资产监管协同性不足等问题。会议同意该报告,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
健全资产监督制度,定期开展资产审计,建好国有资产台账,完善手续,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账实相符、管理规范。严格落实各项资产管理制度,抓好制度执行,提高制度约束力,切实加强资产维护和使用管理,规范资产处置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主体单位责权利,做到责任有主体、行为有规范,加强国有资产的有效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强化国有企业风险防控与资产运营管理
建立国有企业债务动态监控机制,优化债务结构,确保债务增速与盈利增速匹配。推进企业市场化改革转型,加强规划投资、产权管理、资本运营、财务监管、监督追责等各环节的监管,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通过资产重组、引入战略投资等方式提升资产质量,盘活存量资产,扩大资产规模,推动公益性资产向经营性转化,实现从“输血依赖”向“自我循环”转变,培育增长新动能。
三、提升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规范化水平
切实强化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资产管理、使用、评估、处置等资产管理体系,明确资产使用部门的管理主体责任。对行政事业性单位资产进行清查,清理核对账实差异,确保国有资产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资产信息全面、准确和完整。推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实现资产配置、采购、处置全流程闭环管理。
四、健全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体系
强化各类规划衔接统一,切实提高国土空间规划执行力。开展森林资源资产计价标准研究,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体系,实现数量与价值双维度核算。规范土地储备动态管理,建立台账并明确后续利用计划,加大土地出让力度,确保土地出让金的应缴尽缴。建立自然资源、林草、水务等部门信息共享平台,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林地、耕地、水资源的保护利用,不断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牢牢守住生态安全边界,筑牢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