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0日富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共富民县委关于崔佳等二名同志任职的通知》(富干〔2026〕21号)和富民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张健提请,经富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任命崔佳同志为富民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富民县人大常委会
2026年5月20日